附件一
99年度桃園縣國民中小學
辦理人權、法治教育實施工作檢核及評分表
日期:99 年 10 月 15 日
一、學校基本資料:
校名 | 桃園縣立龍興國中 | 班級數 | 40 | 學生人數 | 1287 | |||
學校地理 位 置 | 中壢市 | 學校歷史 | 12年 | |||||
校長 | 余麗華 | 學校電話 | 4575200 | 學校傳真 | 4570415 | |||
承辦人 | 黃金水 | 承辦人 E-mail | t021@lsjh.tyc.edu.tw | |||||
承辦人 核章 | 輔導主任 核章 | 總務主任 核章 | 訓導主任 核章 | 教務主任 核章 | 校長核章 | |||
項目 | 檢核指標 | 學校自評 | |
執行成果 | 遭遇困難或 待改進事項 | ||
一、 行 政整備 (20%) | 1. 是否已完成學生輔導管教、申訴…等相關辦法。(生教組) 2. 是否已完成教師考核、申訴、評鑑..等相關辦法。(人事室) 3. 是否已完成積極維護兩性平權各項組織及運作機制。(輔導室) 4. 是否已針對不同族群訂定不同鄉土語文教學策略。(教學組) 5. 對學生基本資料、病歷、家庭狀況…是否妥善保密。(註冊組) 6. 是否訂定各項照顧弱勢家庭支持、扶助方案。(註冊組及輔導組) 7. 是否訂定校內中長程計畫,逐年改善校內無障礙設施。(總務處) 8. 是否已訂定校內人權暨法治教育年度工作計畫。(輔導室及訓育組) | ||
1-6-1 99年度龍興國中教育優先區推展親職教育計畫 1-6-2 99年度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導計畫 | |||
二、 課 程 教 學 (20%) | 1. 學校課程計畫中,是否納入人權暨法治教育議題。(教學組) 2. 是否針對人權法治教育辦理教師進 修。(教學組) 3. 是否已研發人權法治教育相關課程。(教學組) 4. 是否已研發人權法治教育相關教學媒材。(教學組) 5. 是否曾辦理人權法治教育教學觀摩。(教學組) 6. 是否針對不同年級學童設計人權法治教育學習單。(教學組) | 擬訂相關計畫, 以達到品學兼優的全人教育。 一、學生法庭 1.落實民主精神,增進學生法治理念,培養優良品格。 2.透過說明及討論溝通之過程,以理性且祥和方式解決糾紛。 3.加強學生法治觀念,使學生能遵守法規,建立正確的價值觀。 4.室內研習及現場觀摩「學生法庭」開庭。 二、「校園高手」榮譽卡: 品格實踐優良的同學,在「校園高手」中蓋章,累計點數後,由學校頒發獎狀及紀念品,公開表揚。 三、以茶學禮:結合社團活動課程,輕鬆學習禮儀及茶藝體驗,藉此學習分享奉獻、表現自己、學習美學,進而於生活中實踐,變化氣質陶冶性靈,提昇品德。 | |
四、班聯會:使學生自發性去發現校園尚待改善的問題,經由全班討論並以實際行動改善問題。藉由此活動激發學生愛護校園環境、人文關懷、熱心服務社區之情操與使命感。 五、晨讀10分鐘:由導師在早自習時帶領閱讀,讓學生能時時融入學習。 六、健全學生申訴制度: 1.學生申訴委員會成立:接受學生及家長口頭及書面申訴並每學期召開一次會議,檢討申訴制度及修正校規。 2.學生申訴電子信箱建立,專人負責申訴案件處理,並將執行情形作成紀錄。 七、零體罰「推動正向管教」措施 問卷調查:每學期辦理不當管教情況問卷調查,依據結果研擬改善措施,以期達成友善校園指標且讓師生能夠了解進而形成共識並能夠在生活中實施而達成真正的友善校園。 1. 專題講座:延聘對正向管教專長之講師或相關法律有專精之律師,予教師對學生之管教有實質的改善意志和正確的教育方法。 | |||
八、改過銷過辦法實施: 激勵學生知錯認錯改過遷善,給予自新之機會,進而變化學生氣質,使其敦品勵學、邁向正途。 九、零中輟措施: 1.落實國民教育之精神,維護學生就學之權利。 2.輔導中輟學生復學,並協助其適應學校生活、減少輟學率。 3.協助學生認識自我,提供適當發展空間,以期實現自我。 十、校長說故事:每週一朝會時間校長說人權故事或法律故事。 十一、成立各項特色學生社團如管樂團、茶藝社、田徑隊,使學生能發揮所長,找到生命的另一扇窗。 | |||
三、 推 廣 活 動 (20%) | 1. 是否邀請專家學者針對教師、學童、家長就人權法治教育主題進行專題演講。(訓育組) 2. 學校出刊之各項刊物,是否曾以人權法治教育為主題發行。(輔導室,訓育組) 3. 是否曾辦理與人權法治教育有關之參訪活動或校外教學活動。(訓育組) 4. 是否曾舉辦與人權法治教育有關紀念活動。(訓育組) 5. 學校訂定之人權法治教育年度工作計畫是否已落實執行。(訓育組) | 治教育及人權教育相關主題的宣導。 | |
四、 環 境 建 置 (20%) | 1.貴校各項無障礙設施是否符合規範。(總務處) 2.貴校廁所坑位男女比率是否符合規範。(總務處) 3.貴校校園開放政策是否符合社區民眾需求。(總務處) 4.貴校是否建置人權法治教育公佈欄、網站、資料庫。(訓育組,資訊組) 5.貴校是否設置人權法治教育圖書、教學媒體專櫃。(設備組) | ||
五 、 學生表現 (10%) | 1.貴校學生是否曾為「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展開相關自主活動。(輔導室,訓育組) 2.貴校學生自治市組織是否能針對「人權法治」主題進行文宣工作。(訓育組) 3.貴校學生是否能進行「學生人權法治行動專題」研究? (訓育組) 4.貴校學生能針對「人權法治」相關主題做到什麼?(訓育組) | 1.落實民主精神,增進學生法治理念,培養優良品格。 2.透過說明及討論溝通之過程,以理性且祥和方式解決糾紛。 3.加強學生法治觀念,使學生能遵守法規,建立正確的價值觀。 4.室內研習及現場觀摩「學生法庭」開庭。 品格實踐優良的同學,在「校園高手」中蓋章,累計點數後,由學校頒發獎狀及紀念品,公開表揚。 1.就地推廣活動二場:由學校教師參加縣內種子教師研習,再自辦宣導活動 2.申辦本縣地方稅務局講師至本校辦理租稅教育宣導 | |
1.學生申訴委員會成立:接受學生及家長口頭及書面申訴並每學期召開一次會議,檢討申訴制度及修正校規。 2.學生申訴電子信箱建立,專人負責申訴案件處理,並將執行情形作成紀錄。 1.問卷調查:每學期辦理不當管教情況問卷調查,依據結果研擬改善措施,以期達成友善校園指標且讓師生能夠了解進而形成共識並能夠在生活中實施而達成真正的友善校園。 2.專題講座:延聘對正向管教專長之講師或相關法律有專精之律師,予教師對學生之管教有實質的改善意志和正確的教育方法。 表揚優良同學,由教職員簽發品格推薦卡給有傑出表現品格優秀的學生,並辦理選拔活動,藉以表彰優良品格行為。 | |||
1.落實國民教育之精神,維護學生就學之權利。 2.輔導中輟學生復學,並協助其適應學校生活、減少輟學率。 3.協助學生認識自我,提供適當發展空間,以期實現自我。 | |||
六、 創 新 活 動 (10%) | 1.貴校是否曾獲有關人權法治教育相關活動全國性之獎勵。(訓育組) 2.貴校是否曾獲有關人權法治教育相關活動全縣性之獎勵。(訓育組) 3.貴校有哪些致力於人權法治教育積極措施及作為,足為其他學校學習之處。(訓育組) | ||
總 分 | 92 | ||
綜合評述 (結論與建議) | 1. 本校積極推動人權及法治教育,爭取經費辦理相關活動不遺餘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