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立龍興國中
推動「品格教育」--『校園高手』學生護照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校校務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    激發學生積極參與學校活動的動機。
(二)凝聚學生的向心力,使學生以當「龍興人」為榮。
(三)培養學生的身心靈平衡,達成全人的教育觀。
(四)以獎勵方式鼓勵學生參與學校活動,落實生活教育實質的內涵。
(五)發展學校特色,塑造學校形象。
三、活動對象:全校學生
四、適用範圍:

項目
內容摘要
認證方式
擔任各處室志工
1花木認養(訓導處)
2衛生環保(訓導處)
3交通安全(訓導處)
4器材整理(訓導處)
5公物維護(總務處)
6愛心輔導(輔導室)
7圖書整理(輔導室、教務處)
8資訊處理(各處室)
9教具整理(各處室)
由各處室指導教師加蓋戳記認証,服務一次採計五點。
參加校內各項藝文競賽
作文、書法、演講、海報、漫畫、標語製作…等
1、由各處室業務承辦人加蓋
戳記認証。
2、每代表參加一次競賽,採記十點。
3、參加比賽得獎,蓋二十點。

參加校內各項體驗活動

生命教育體驗活動、身心障礙宣導體驗活動…等
由各處室業務承辦人加蓋戳
記認証,每參加一次採計五點。
代表學校參加校外各項比賽
代表學校參加校外各項比賽
1、由各處室業務承辦人加蓋
戳記認証。
2、每代表參加一次競賽,採記二十點。
3、參加比賽得獎,蓋四十點。
參加學校社團
在社團活動中表現優異者,如擔任社長、小組長…等。
由社團老師負責簽名認證,一次以十點為限。




平日行為表現
對師長有禮貌、友愛同學、課堂學習態度良好、富創意、行為有具體改進…等。
由全體同仁負責簽名認證,一次以五點為限。
從事社區服務
參加校外由大專社團、社區義工或公益團體所辦理之服務活動。
由活動負責人簽名或加蓋戳
記認證。

※凡合於以上認證資格之同學,請踴躍持「護照」自行請各負責之老師簽證,請簽證老師依公平原則給予適當獎勵。

五、獎勵方式:
1.    累積點數兌換對照表:  

累積點數
獎品
20點
書籤一張或七七乳加巧克力
40點
筆記簿
60點
立可帶一個
80點
獎狀乙張
100點
嘉獎乙次
120點
圖書禮券100元
140點
好書一本
160點
主任獎
180點
家長會長獎
200點
校長獎


2.    點數計算方式累積兩學期結算一次,但不累計至第二學年。
3.    點數兌換以及續領護照(請持蓋滿戳記之護照領取)請至輔導室辦理。
護照因故遺失需申請補發。
4.    80點以上(包括80點)兌換之同學名單,將公佈於「校園高手榮譽榜」,以資鼓勵。
5.    每學期依規定檢查護照二次,護照遺失者請至輔導室申請補發。無故未交者,依校規處分。
六、本辦法呈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