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立龍興國中
推動「品格教育」--『校園高手』學生護照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校校務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 激發學生積極參與學校活動的動機。
(二)凝聚學生的向心力,使學生以當「龍興人」為榮。
(三)培養學生的身心靈平衡,達成全人的教育觀。
(四)以獎勵方式鼓勵學生參與學校活動,落實生活教育實質的內涵。
(五)發展學校特色,塑造學校形象。
三、活動對象:全校學生
四、適用範圍:
項目 | 內容摘要 | 認證方式 |
擔任各處室志工 | 1花木認養(訓導處) 2衛生環保(訓導處) 3交通安全(訓導處) 4器材整理(訓導處) 5公物維護(總務處) 6愛心輔導(輔導室) 7圖書整理(輔導室、教務處) 8資訊處理(各處室) 9教具整理(各處室) | 由各處室指導教師加蓋戳記認証,服務一次採計五點。 |
參加校內各項藝文競賽 | 作文、書法、演講、海報、漫畫、標語製作…等 | 1、由各處室業務承辦人加蓋 戳記認証。 2、每代表參加一次競賽,採記十點。 3、參加比賽得獎,蓋二十點。 |
參加校內各項體驗活動 | 生命教育體驗活動、身心障礙宣導體驗活動…等 | 由各處室業務承辦人加蓋戳 記認証,每參加一次採計五點。 |
代表學校參加校外各項比賽 | 代表學校參加校外各項比賽 | 1、由各處室業務承辦人加蓋 戳記認証。 2、每代表參加一次競賽,採記二十點。 3、參加比賽得獎,蓋四十點。 |
參加學校社團 | 在社團活動中表現優異者,如擔任社長、小組長…等。 | 由社團老師負責簽名認證,一次以十點為限。 |
平日行為表現 | 對師長有禮貌、友愛同學、課堂學習態度良好、富創意、行為有具體改進…等。 | 由全體同仁負責簽名認證,一次以五點為限。 |
從事社區服務 | 參加校外由大專社團、社區義工或公益團體所辦理之服務活動。 | 由活動負責人簽名或加蓋戳 記認證。 |
※凡合於以上認證資格之同學,請踴躍持「護照」自行請各負責之老師簽證,請簽證老師依公平原則給予適當獎勵。
五、獎勵方式:
1. 累積點數兌換對照表:
累積點數 | 獎品 |
20點 | 書籤一張或七七乳加巧克力 |
40點 | 筆記簿 |
60點 | 立可帶一個 |
80點 | 獎狀乙張 |
100點 | 嘉獎乙次 |
120點 | 圖書禮券100元 |
140點 | 好書一本 |
160點 | 主任獎 |
180點 | 家長會長獎 |
200點 | 校長獎 |
2. 點數計算方式累積兩學期結算一次,但不累計至第二學年。
3. 點數兌換以及續領護照(請持蓋滿戳記之護照領取)請至輔導室辦理。
護照因故遺失需申請補發。
4. 持80點以上(包括80點)兌換之同學名單,將公佈於「校園高手榮譽榜」,以資鼓勵。
5. 每學期依規定檢查護照二次,護照遺失者請至輔導室申請補發。無故未交者,依校規處分。
六、本辦法呈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