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立龍興國中99學年度法治教育實施計畫


壹、  依據:教育部與法務部共同訂頒之「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


貳、  目的:推動學校法治教育,養成師生守法守紀之良好習慣,以奠
定法治社會基礎。

參、  實施原則:
一、整體性原則:法治教育以學校全體師生為對象。
二、生活化原則:教導學生實用生活法律知識。
三、社區化原則:結合社區共同合作辦理。
四、民主化原則:透過公開及民主化程序,推動學校法治教育。


肆、  實施策略:
一、 成立法治教育推廣專案小組,負責年度整體工作計畫之研擬、
        規劃、執行與評估,並推動及督責落實執行法治教育工作。
二、將法治教育列入年度重點工作,依據實施項目,訂定年度工作計畫,落實執行。

伍、實施方式:
    一、開發體驗性課程或活動,從活動經驗中學習,養成守法習慣。
    二、透過演講、資料宣導,以建立學生正確的法治知識。

陸、實施項目:


工作項目
實施內容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地點
備註

成立法治教育推廣專案小組

1.年度工作計畫之研擬、規
 劃、執行與評估。
2.推動及督責落實執行法治
 教育工作。

訓導處







資
料
發
展

1.開發並蒐集法治相關宣傳
 資料。
2.將學校相關規定(校規、
獎懲、申訴….等)印成手
 促請家長與學生共同瞭解
 遵守。
3.訂定校規、班級公約….等
 相關規定。

4.邀集校內相關單位主管、
 家長會代表、教師代表及學生代表共同訂定「學校輔導與管教學生要點」。

訓導處

教務處
輔導室



教

育

宣

導

1.列入學校行事曆,訂定各
  項活動宣導。
2.辦理法律知識演講。
3.配合學校課程運用相關法
治教育輔助教材、錄影帶
….等宣導法治觀念。
4.對於青少年較常發生之校
園事件或社會重大案件,
  應隨機實施法治教育。
5.利用導師時間及彈性應用
時間,每二週一次講解
法律常識。
6.利用班會時間討論法律相
  關之議題。
7.配合法律知識大會考辦理各項才藝競賽,如有獎徵答、演講、作文比賽..等。




訓導處

教務處
輔導室



座

談

會

1.定期舉辦學生、教師及行
政人員的法治座談會。
2.辦理教師參加教師法律知
識研習。
3.配合親職教育座談會宣導
生活法律知識。


訓導處

各處室



其他

1.結合學校附近大學法律系
(所)法律服務社、法治相
關之社會公益團體….等,
辦理法律知識育樂活動。
2.鼓勵學生及家長共同參與
  社教館、文化中心或其他
社區團體所辦理之法律知
識宣導講習。


訓導處

各處室



督 導 與考  核

訂定評表切實督導執行。

訓導處





檢討與
建  議

年度檢討會議

訓導處

各處室



成果報告

將相關活動彙編成冊

訓導處






柒、本計畫呈校長核可後實施。